各位師長、同學您好:
自109學年度起,為達成培養學生多元課外興趣、團隊合作精神、人際社交能力以及社會關懷意識等教育目標,開設「社團參與」課程,教務處於112年11月27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南臺科技大學社團參與課程實施要點」,修正內容重點為 (1) 於大一至大四間取得滿60分、(2)大三以上或國際學生得經由特定輔導方式通過本課程。
課外組(以下簡稱本組)將認定競賽、展演、實習、專題研究、計畫、轉學生原學校參與證明或其他課外活動,得依附件「 南臺科技大學社團參與課程特殊活動加分申請表」,填寫後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並請指導老師/導師及系所主任簽章後,送至課外組審核加分。
申請表填寫並完成簽核後,請同學至「社團課程管理系統」-社團佐證加分上傳申請表及佐證資料,請同學先行保存申請表。
提醒同學:
1. 認定期間為大學期間,五專升大三可提出專四、專五期間之證明。
2. 佐證資料建請附上有姓名及活動照片,以利審查。
3. 轉學生提供原學校參與證明亦使用本加分表完成加分。
4. 實習或專題如為系上學分規定,恕無法加分。
※本加分機制如有修正,請容本組滾動式修正,感謝師長及同學的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