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為鼓勵各大學服務性社團,從事偏遠地區之義診及衛教等慈善工作,擴大協助更多大學社團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工作接引更多有志參與服務的大學生,參與本會關懷弱勢的各項公益活動,回饋社會,落實本會之服務宗旨,形成良善的互助循環系統,特定本辦法。
二、對象:申請本贊助辦法之社團,以社會服務類為主,並能透過活動直接嘉惠弱勢族群。
三、申請方式:本補助辦法每學期補助一次,每社團以一件方案為限。
(1)上學期暨寒假活動於每年9月15日至10月20日間受理,以郵戳為憑。
(2)下學期暨暑假活動於每年3月15日至4月20日間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檢附文件:學校公文及活動計劃書一份(約10~20頁,需含社團簡介、計劃名稱、執行單位、時間、地點、對象、活動內容、組織分工、預期效益、經費預算、經費來源);申請案件之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五、活動對象:專案之活動目標是否具體陳述內容且執行方式明確可行,並與本會協助偏遠地區弱勢族群之目標相符。
六、補助經費標準:8000元-10000元。(視社團申請酌情調整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