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3月14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20006484號核定年度計畫辦理。
二、宗旨:為推展大專校院學生正當休閒活動、提倡保齡球運動、促進身心健康並增進學校體育活動交流。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承辦單位:輔仁大學、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保齡球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中華民國保齡球協會、桃園市體育總會保齡球委員會、中壢亞運保齡球館。
七、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至17日(星期一~五)止,共計5天。
八、比賽地點:中壢亞運保齡球館(320桃園市中壢區華愛里仁美93之90號,電話:03-465-8722)。
九、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每單位在同一組(公開組、一般組)以參加一隊為限,且參賽學生不可重複報名並跨組比賽。
十、參賽資格:
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 112 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軍、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空中大學之運動員必須是 111 學年度正式註冊選課之學生始得參賽。(需檢附參賽運動員第二學期註冊繳費證明及選課單影本)。
【詳細競賽資訊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