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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點閱次數: 249
為推行舞蹈藝術教育,培養學生舞蹈興趣與能力,以及發揚中華文化,特舉辦本項比賽。
◾️比賽組別:
(一)團體組:分為下列各組,並依參賽人數細分為甲、乙、丙組,
1. 國小 A、B 團體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
2. 國中 A、B 團體組:公、私立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
3. 高中(職)A、B 團體組: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完全中學高中部、五 專校院前 3 年日夜間部學生、七年一貫制大學前 3 年之學生。
4. 大專團體組:公、私立大專校院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五專校院日夜間部後 2 年學生、七年一貫制大學後 4 年之學生,直接參加全國決賽(大專團體組不另行區分 A、B 組)。
(二)個人組:分為下列各組,不另行區分 A、B 組。
1. 國小個人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
2. 國中個人組:公、私立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
3. 高中(職) 個人組: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完全中學高中部、五專校院前 3 年日夜間部學生、七年一貫制大學前 3 年之學生。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則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18 條: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得由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造具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名冊,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
4. 大專個人組:公、私立大專校院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五專校院日夜間部後 2 年學生、七年一貫制大學後 4 年之學生。
◾️相關比賽辦法請參考附件「新北市112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資料
發布日期: 2023/09/01 至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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