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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清作業】有關112-1學期特定人員清查作業。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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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30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4575號函及本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第四項第一款規定,每學期開學日起三週內經由導師觀察後,依特定人員類別提報特定人員名冊,並交由學務處彙整及召開會議審查。
二、請各班導師(含系主任)於112-1學期開學日起三週內【112年9月22日(五)下班前】,觀察班上/週遭學生是否有符合:「有事實足認為有施用毒品嫌疑者之學生。」若有則請登入網路或掃描QR code(如附件)詳細填單回傳,如班上均無符合者,亦請務必於三週時限內(9月22日前)完成回傳,未回傳者視同無特定人員提列。
三、另學期間若發現學生施用或持有不明藥物,或觀察生理或生活狀態,認有可疑為施用或持有毒品之情形,亦請致電校內分機2202、2203洽生輔組承辦人關長順先生協處。
附註:112-1學期特定人員清查網址https://forms.gle/Ug3UU7DM6trYTkzE6
發布日期: 2023/09/01 至 20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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