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政府勞工局為協助身心障礙者排除工作障礙,增進其工作效能,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補助項目包含: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提供就業輔具、改善職場工作環境、工作條件及調整工作方法等。
二、申請對象為以下六類對象:1.雇主(指僱用身心障礙員工之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機關、學校或團體)、2.身心障礙自營作業者、3.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政府委託辦理職業訓練之單位、5.接受政府委託或補助辦理居家就業服務之單位、6.因就業有需就業輔具之身心障礙者。
三、如有申請需求,可至勞工局-就業促進服務-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相關檔案下載。(https://web.tainan.gov.tw/labor/cp.aspx?n=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