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臺南監理站來函,有關推動112年機車駕駛訓練計畫,臺南市政府挹注機車駕訓補助名額採疊加方式辦理一案。
二、112年度台南地區獲配交通部機車駕訓補助名額計3,000名,臺南監理站結合「地方政府-學校-駕訓班-民間業者」多方戮力合作推廣駕訓計畫,補助執行方式如下:
(一)補助期間: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
(二)補助名額:3,000名。
(三)補助對象:針對初考領駕照之學子(亦即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須出示學生證或榜單等證明,於補助期間內報名參加臺南監理站轄區5家機車駕訓班完成訓練及考取駕駛執照,即符合申請規定。
(四)補助金額: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疊加每位學員補助訓練費用1,300元,亦即每位學生可享交通部公路總局補助1,300元及臺南市政府補助1,300元,共可獲得補助費用2,600元。
三、經統計機車駕訓後學員相較於未經訓練之民眾,違規風險減少56%、肇事風險減少35%,顯示訓練的確有相當成效,請同學踴躍參訓,以降低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