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行人、燈火、門窗管制
臺南市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含高雄、屏東),訂於112年7月25日(星期二)下午13時30分至14時舉行。請本校教職員工生於警報發放後,應即時緊閉辦公室、教室門窗及實施燈火管制、待在室內(詳校內配合範例);若在校外,人、車請一律按規定接受軍、憲、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逕行防空疏散避難,並可至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網站「防空疏散避難專區」尋找最近疏散避難設施進行避難。特別注意演習期間如不遵從管制者,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詳演習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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