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96 年至 111 年針對國中八年級、九年級、高中(職)二、三年級、五專四、
五年級、二專二年級原住民學生,為鼓勵其報考升學優待取得族語能力認證考試,提供其交通及住宿費補助,成效良好;本 112 年度第 1 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不限制報考資格。
二、主(協)辦機關:
(一) 主辦機關: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二) 協辦機關: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
(三) 執行機關(單位):公私立學校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
三、補助對象:
(一) 參加 112 年度第 1 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之原住民籍考生,且限就讀於 111 學年度之國民中學八年級、九年級;高中(職)二年級、三年級;專科學校五年制四、五年級;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級等在學學生得以申請。
(二) 團體報名考生人數達 15 人以上公私立學校之租車費用且限國民中學、高中(職)、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
(三) 各縣市政府學校聘任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四、詳細申請資料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