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安中心公告
寒假將至,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各級學校應利用各種宣導管道,就下列事項加強提醒交通安全注意事項,以避免學生肇生意外事件:
(一)交通意外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
根據本部108年至110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分析報告:
1.108年因交通意外事件死亡人數:246人。
2.109年因交通意外事件死亡人數:246人。
3.110年因交通意外事件死亡人數:263人。
(二)高事故、高風險於11月-2月發生:
根據交通部道安委員會相關資料顯示:
寒假期間學生可能因活動、打工兼職等因素,因此需提醒學生使用交通工具時,尤以機車須特別注意自身安全,且自撞、側撞及交岔撞為主要事故型態。
(三)晨間及夜間為高肇事率及高死亡率:
提醒這段期間(晨間、夜間)出遊時,常因注意力不集中、疲勞、分心而發生意外事件,切勿酒後駕車、疲勞及危險駕駛。
(四)無照駕駛違規之處罰: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另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無照駕駛時,除了應繳交罰鍰以外,青少年以及父母等法定代理人還須依據同條第3項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五)提醒學生未合法考取駕照前應勿以身試法,鋌而走險。
(六)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之通報與聯繫管道:
請依本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通報;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行以電話通報本校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輪勤,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6)30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