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修生
如何辦理在學
緩徵、
儘召
問
1
:我今年
6
月不能順利畢業,必須再延長修業,如何
避免暑假時接獲徵集令
(
入伍通知
)?
答
1
:徵集令是由您戶籍所在地所屬的鄉
(
鎮市區
)
公所兵役課發送的。全國共有三百多個鄉
(
鎮市區
)
公所,作業處理的方式略有差異,以大部份的做法說明如下:
(1)
有參加暑修
的同學,於
5~6
月份
選課、繳費完成後,立即持
暑修繳費收據
(
收據上需有繳
費人姓名以為憑證,故不可為
ATM
繳費單
)
前往戶籍所在地鄉
(
鎮區
)
公所兵役課辦理
暑假期間暫不徵集
(
暫不入營
)
,
並告知兵役課人員暑修後能不能畢業
(以免
8月底又收到兵單
)
。
6
月上旬暑修課程
繳費後應儘速至區公所辦理,切勿拖延,以免
6
月下旬就收到「徵集令
(
入伍通知
)
」
。
(
※
9
月以後必須再延長修業者,務必詳閱下方問答2之說明)。
(2)
未參加暑修
,
必須等
9月開學才能註冊的同學,必須於
畢業考
/期末考過後大約兩週
(待四下的成績全部都出來時
),到
L
棟或
W棟文件申請自動繳費機
申請
歷年成績單
(
左下角顯示「尚未畢業」
),
儘速
(最好於
7月上旬即辦妥,以免收到兵單
)
前往戶籍所在地鄉
(
鎮市區
)
公所兵役課辦理
暑假期間暫不徵集。
(
※
9
月以後必須延長修業者,務必詳閱問答
2之說明
)
。
(
3)
有的鄉(鎮市區)公所會要求您填寫役男
延期徵集入營申請書
。
(4)
有的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會寄一張徵集入營調查表到您家裡,詢問您目前狀況,是否如期畢業或須補修學分或參加研究所考試等等;您需填妥資料於規定時間寄回。
問
2
:我因故今年未能順利畢業,
9月以後必須再延長修業,緩徵要怎麼辦理?
答
2
:
(1)
確定延畢的役男請依照教務處公告的時間
完成註冊程序(選課、繳費)。
(2)
於
第一學期開學
(8~9
月
)
完成註冊
(
選課、繳費
)
的延修生,尚須於開學一週內,親自至學務處生輔組(L102),找兵役承辦人,辦理延長緩徵或延長儘召,以免影響個人權益。若學生未如期註冊及至生輔組找兵役承辦人辦理申請而導致徵集入營,應由學生個人自行負責。
(3)
延修生有特殊狀況無法於開學時即完成註冊者,亦須於開學一週內先到
L102
告知承辦人,以免耽誤了自身的緩徵申請而收到入伍徵集令。
(4)
延修生的緩徵一次只能續辦一年
(
延修生緩徵每年皆須重新辦理
),如果你於隔年寒假前畢業,緩徵會於畢業後消滅。
問
3
:我已經完成註冊,仍收到
徵集令(入伍通知),怎麼辦?
答
3
:緩徵名冊開學內一個月內會報送各縣市府鄉(鎮區)公所,如果你於
在學期間收到徵集令,請務必持徵集令到學務處生輔組找兵役承辦人填寫【暫緩徵集證明書】,後繳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區)公所兵役課辦理暫緩徵集。
問
4
:我因故今年
6
月不能順利畢業,但是緩徵只到今年
6
月
30
日止,而且要等到新的學年度才能註冊,延修生註冊時間又比較晚,萬一在註冊前就接獲徵集令,怎麼辦?
答
4
:
(1)
註冊前後,接獲「徵集令」
,請上網填寫【暫緩徵集證明書】,下載列印並攜帶徵集令、身分證及學生證到學務處生輔組辦理暫緩徵集申請。
(2)
學生憑【暫緩徵集證明書】及徵集令正本在報到時間之前由本人或代理人前往戶籍所在地鄉鎮區公所兵役課申請暫緩徵集。
(3)
接獲「徵集令」,必須儘速處理,切勿拖延,不可置之不理
,否則將有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之虞。
(4)
【暫緩徵集證明書】為短期證明(有效期限2-3個月),故同學仍必須按規定時間完成註冊
(選課、繳費)
,並親自至學務處生輔組(L102),找兵役承辦人,辦理延長緩徵或延長儘召,學校才能幫你辦理在學期間緩徵、儘召。
問
5
:我畢業了,想要儘早入營服役,需先向役政單位辦理報到嗎?
答
5
:離校後可攜帶
畢業證書正本向戶籍所在地鄉
(
鎮區
)
公所兵役課辦理報到,以便辦理徵集
(
可參見兵役法施行法第
38
條
)
。
問
6
:我是延修生,只有下學期有學分,可否辦理緩徵或儘召?
答
6
:上學期沒有註冊,就不能辦理緩徵。若缺修之必修科目係在下學期者,
役男得在上學期修任一門科目,以辦理緩徵或儘召。未服兵役或已退伍者,得辦理休學半年,俟下學期再辦理返校重補修,視需要再辦緩徵或儘召。
(
補
)
修。
問
7
:我是延修生,我上學期學分就可以修完,我就可以畢業了,下學期有什麼方式可以再辦理緩徵,因為我還要考研究所?
答
7
:畢業生不具在學身分,依法學校無法幫學生辦緩徵。但你可以持准考證或錄取通知單向戶籍地鄉
(
鎮區
)
公所兵役單位申請延期徵集,有關役男延期徵集入營需具備條件各鄉
(
鎮區
)
公所兵役單位均有公告。
問
8
:已服兵役的延修生於在學期間接獲「召集令」如何處理?
答
8
:已服完兵役同學,
在學期間接獲「召集令」,請儘速持「召集令」正本和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
務必至教務組加蓋「學籍證明章」
) 或在學證明,逕向後備指揮部辦理核免單次召集。不可置之不理,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