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宗旨
為鼓勵學校社團深入地方,關懷弱勢族群,自2006年起推動「學生服務團體支持計劃」,盼藉由學生團體的力量,前進偏遠地區
深耕服務,執行國內在地關懷工作。
申請資格
一、經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正式核准成立之服務性學生社團。(不限服務性社團,本校社團從事服務活動即可提出申請)
二、申請計劃之活動目標須為經濟弱勢族群之老人、兒童、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等弱勢族群之身、心、靈有所助益,且須經本校課外
活動組審核通過。
三、若服務性學生社團與其他非學生社福團體合作共同執行服務工作,學生服務團體需為活動執行的主體,確實為預算編列與運用的
執行單位。
四、徵求社團於部落、村落進行老人關懷、課輔或醫療協助,補助的優先順序以下列三類為原則:
第一優先:長期深耕服務(於學期間暨寒暑假皆有出隊服務)
第二優先:寒、暑假或學期間有出隊活動(單次服務5天以上)
第三優先:一次性活動(服務天數2天以上)
五、本項補助計劃實施期間為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
依所推展服務性質之交通、場地、器(教)材等所需費用,核予補助費。
申請方式
以下文件皆需一式四份:
一、「2016學生服務團體支持計劃」申請表(附件一)
二、服務活動企劃書(參考附件二格式),服務活動企劃書請詳載活動名稱、目標、項目、服務對象、參與成員人數、預期效益、
執行內容、經費規劃(含預算細目)。若非開創性提案,亦可附上社團過去活動成果說明(可附照片)。
※ 以上文件紙本請於5/13(五)17:00前,送至課外活動組承辦人,陳核課外組長核章後,以學校公文送出。
※ 電子檔請各申請社團寄至chun1020@stust.edu.tw(備註資訊:社團名稱、活動名稱及有意申請之基金會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