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一、申請計畫隊名為105年救國團暑期Youth Service Taiwan~
「(校名)大專社會服務隊」或「(縣市)大專學生返鄉服務隊」,每隊人數以12人至15人為宜。
二、提案之計畫須以「青年」為主導企劃、推動與執行者。
三、服務日期原則上以每一地點每一梯次4~8天為宜。
四、依據服務專長擬訂申請計畫以「祥和社會、美化人生」為主題,其類別可包含弱勢關懷、
品格教育、偏鄉社區教育服務、新住民服務為主軸共四個類別。詳細服務內容請參考實施計畫(附件一)。
申請文件
一、計畫摘要表暨服務隊名冊五份(附件二)
二、提案計畫書五份(格式如附件三)
三、計畫預算書五份
四、計畫書光碟一份
※ 本校社團籌組之「社會服務隊」經由本校課外組統一提出申請,「返鄉服務隊」請備齊以上資料,
盡早送至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辦理申請。(各縣市團委會聯繫一覽表請點連結)
申請期限
※ 校內受理期限:即日起至5/9(一)17:00截止。
※ 返鄉服務隊經團委會申請者,請依團委會行政作業時間為準。
※ 紙本資料:請送交課外活動組承辦人,統一以學校公文統一提出申請,
因尚需行政作業時間,請同學務必配合校內繳交期限。
電子檔:請各申請社團寄至學校承辦人信箱chun1020@stust.edu.tw
內容備註:社團/申請團隊名稱、社團總召/活動負責人聯絡資訊、活動名稱及申請之基金會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