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一、本校社團於105年暑假期間辦理服務活動。
二、僅限國內服務活動申請,國外服務活動暫時不受理。
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如附件)
二、企畫書
申請期程
※ 校內受理期限:即日起至5/9(一)17:00截止。
※ 紙本資料:請送交課外活動組承辦人,統一以學校公文統一提出申請,
因尚需行政作業時間,請同學務必配合校內繳交期限。
電子檔:請各申請社團寄至學校承辦人信箱chun1020@stust.edu.tw
內容備註:社團/申請團隊名稱、社團總召/活動負責人聯絡資訊、活動名稱及申請之基金會名稱。
備註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