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一、經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正式核准成立之服務性學生社團所辦理之公益服務性質活動。
二、活動企劃須經該校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審核通過,且須於寒、暑假期間執行,
營隊服務時間規劃至少為三天(72小時)以上活動為原則。
三、申請活動企劃以社會服務類活動為主,目標須對國內偏遠地區
(前往服務地區需註明是否為教育部核定公布當年度教育優先區)
兒童、少年、老人等弱勢族群有所助益者。
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格
二、活動計畫書紙本及電子檔(詳載參與成員人數、預期效益、執行內容、經費規劃,紙本以雙面列印佳)
三、提案附件(如:過去活動成果報告、本次教案內容)
申請期程
※ 校內受理期限:即日起至5/8(日)17:00截止。
※ 紙本資料:請送交課外活動組承辦人,統一以學校公文統一提出申請,
因尚需行政作業時間,請同學務必配合校內繳交期限。
電子檔:請各申請社團寄至學校承辦人信箱chun1020@stust.edu.tw
內容備註:社團/申請團隊名稱、社團總召/活動負責人聯絡資訊、活動名稱及申請之基金會名稱。
備註事項
詳細辦法請參考大專院校服務性社團支持計劃補助辦法